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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,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呢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买的衣服出现了质量问题,店家不肯处理怎么办?有什么处理方式?

1、挑一个你空的时间且是店家生意最旺的时间去店家店里,不要找她吵闹,有客人来买衣服,你就凑过去找店家,拿出衣服问她怎么处理。没客人的时候就坐在店里等。

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,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呢

2、前提是你的衣服确属店家的质量问题哦。

3、一姐妹试过效果不错

拍照质量问题的地方,申请退货退款,理由选质量问题,提交。一般存在质量问题,旺旺和客服说都会妥善处理的,商家不肯可能是关于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存在争议。不过,这对于买家都没关系,如果提交后商家还是不同意,那你就申请小二介入。最后小二怎么判就怎么安排就好了。不支持七天无理由的商品,最后商家也证实是无质量问题的,你才会输。其他一般都可以退货退款的。不用担心

产品摄影赚钱吗?

不管拍哪种类型都可以赚钱,把自身的技术提高,拍摄水平上去,自然就会留下客户,还有服务好客户也重要。摄影行业也是服务行业。已服务为第一,满足客户的要求。做好了,肯定都会赚钱。目前产品类型拍摄也比较多,很多种产品可以拍,各种行业现在都有需要,电商也比较火。

产品摄影肯定赚钱:

首先,要把自己的摄影技术提上去,技术是硬道理,只有拍摄出好的作品,你才有可能会赚到更多的钱

其次,你可以拿自己的摄影作品参加比赛之类的,有些获奖了也是会赚钱的

最后,还可以替人拍摄婚纱、写真等都可以赚钱,也可以自己开影楼或是工作室,当然,这种是需要一定资金的


作为一名电商产品摄影师来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,应该说是非常赚钱!但产品摄影师里面分两种,高价低单量和低价高单量,你要说到底谁赚的钱多,据我了解,还是走量的赚钱,相对而言走量会更累,并不是说走量的摄影师拍的很烂,因为客户需求不一样,同样走量的产品摄影,不管你是多牛逼的摄影师拍出来的东西差距不大,因为产品摄影要求高的客户愿意花钱在场景布置和后期精修上面!如果只是单纯的白底图,其实走量的摄影师工作效率还高些!所谓走质量的摄影师其实更多是会享受生活的那种,走单量的摄影师其实更多为了赚更多的钱!但我所说的都是针对自己有工作室或独立摄影师的!电商拍摄接单其实也要看你所处的城市,如果你是在有大批生产企业的城市,你只需要把工作室开在这些厂区附近,你很有可能就有源源不断的单子,夫妻店的话再找一个人帮忙,一年大几十万比较轻松,稍微上点规模,加上附近企业众多和产品更新率高,一年几百万也是有的!反之走纯质量和情怀的工作室并不一定比走量的工作室赚钱!按现在电商行情价:白底图5-10元/张,或40-80元一件,每天至少可以拍150件,大概你算下就知道了!但现在产品摄影能有这么大量的还是集中在生产力比较发达的城市,比如生产鞋袜、衣帽、玩具等!

《民法典》下人文摄影时如何处理好肖像权?

根据原来的民法,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,基本不算侵犯肖像权。现在《民法典》取消了用于商业目的,规定只要不经同意,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都属侵权。这给人文摄影确实带来一定的挑战。

我提出一个观点,看是否合适?

1.创作的人文摄影作品中,涉及到的人,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协议,拍完之后找当事人签订一个协议。我想,只要我们把拍摄的目的、用途解释清楚,对方应该会配合的。如果涉及商业用途,我们可以约定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
2.如果作品中是我们自己请的模特,不管是付费还是免费的模特,我们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取得肖像权。付费的自然不用说,都付钱了,人家肯定会同意。免费约拍的模特,解释清楚人家也是会同意的。

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,加之信息化时代的飞速发展,侵犯公民肖像权的纠纷不断出现,特别是在人文摄影、影像自媒体等领域尤为突出。就题主的“民法范畴下人文摄影时如何处理好肖像权”问题,本人谈谈个人观点:

一、我们先了解一下我国民法法典是如何规定的。《民法通则》第100条规定,“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。”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<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39条规定:“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、商标、装饰橱窗等,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”。根据上述法条和司解不难看出,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构成要件,缺一不可,即一是事先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;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。

二、如何理解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。这是认定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之一。

1、如果使用前未经本人同意,则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:一种是用于营利目的,则可能构成肖像侵权(此处之所以说是可能而不是必然,主要是鉴于侵犯肖像权等此类诉讼属于不告不理);另一种后果是用于非营利目的,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,哪怕是其本人向法院起诉也不成立,即告也不理。

2、同意的方式:一般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同意;特殊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协议或授权书等正式方式同意。

三、如何理解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。一般情况下,用于图片出售、收益性媒体传播、商业广告、商标、装饰橱窗、商品装潢、书刊封面、挂历或其他营利目的,属于用于营利为目的行为。而如果是用于公益、新闻报道、内部档案、个人收藏或学术研究或其他非营利目的,则不属于营利为目的行为。

四、有效避免侵犯肖像权纠纷的几点建议:

1、注意履行告知义务: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使用前事先告知当事人该作品的目的及用途,如果有条件还应当由其审定所选用的内容,并征得其本人口头同意。

2、注意选择合适的同意方式: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口头方式同意;但特殊情况下,特别是在引起法律纠纷的风险相当大时应当以正式方式同意,比如授权委托书、协议合同、录音录像等,这主要是出于证据的有效性、证明力等考量。

3、有偿模特、商业表演的肖像权问题:首先是在双方约定使用范围内的使用属于合法使用,但超出双方约定的使用范围的部分,如不另行征得同意则可能构成侵权。

怎样去欣赏一幅艺术作品?

我们说,美术作品欣赏是人类的精神粮食,是因为美术作品这种视觉艺术品,能够直接刺激我们的眼球,能不由忠的牵引我们的注意力去欣赏它。人有五种感觉系统,即,看,听,溴,偿,摸,看占到了首位。

画家的画就是画家故事,老—辈书画教育家李可染大师说,画是用来读的。确实,我们欣赏美术作品,看是被画面的色彩及美图吸引,读画是了解画的内容,寻找这幅画的故事来源和要表达的结果。每—幅画的创作,都是画家智慧的结晶,他要表述的内容绝不是仅仅色块的拼助。



美术作品的故事不象文学作品,作者直接写出主人翁的感受,记得小时候听梁祝故事,说梁三伯与祝英台同窗三年,同吃同睡,梁三伯就是不能发现祝英台是个女儿身。立即提出疑问,祝英台不上厕所吗?这种疑问其实问的人很多,作者当然也想到了。如,梁三伯疑域英台上厕所的方式,英台答,“站着撒尿狗撒墙,蹬着撒尿学文章”。这个故事问的比较傻,但答的有学问,骂人骂的有学问。当然这是民间梁祝故事,是民间学者的作品,很多美术作品的来源就起源于民间故事。不论西方还是中国传统国画,起源于神话故事的也有很多,我们看到画中某个天神就能立即想到这幅画是拫据哪个传说画的,是因为这个故事己经深入人心了。美术作品中画家创作也有类似于《梁祝》问答的技巧性,这些技巧画是不会说给你来听,他们会用图形,色彩,光线及构图物件的摆放位置顺序去表达。如大面积的偏红背景色,是暖色,表示兴奋,欢乐,朝气蓬勃。大面积的偏蓝绿色,表示寒冷,阴森,恐怖,惊荒,或死气沉沉。



有些美术作品也会用借喻的方或,如把动物,植物人格化,或人物动物化,这在卡通画中用的较普遍,但创作美术作品中,这种借喻手段很多时候是一种发泻,是画家对某人或某事的—种扭曲,或喷恨,是画家的感悟,如凡高的某些作品,毕加索的某些作品,你不愿意看是没有读懂它的画意。



我们说美术作品来源于生活,画家要深入生活,在生活中收集创作素材,创作生活中的趣事,书写生活故事,当读者或观者赏—幅画时也能同时感受生活,享受乐趣,分享美感。对于分裂的,扭曲的,恐怖的画面,很少有人去多看,从事这种创作本身也是—种人格变态。



美的画面,美的生活总是充满活力,不论创作还是欣赏,与时具进,具有教育意义,正能量的艺术品,总是占有重大经济价值种文化艺术价值的,画家要善于发现创作素材。赏家也要多读文学作品,民间故事,赏画的正确方法就是读画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如何应对产品的摄影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